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泓泰贾汪开发园区优惠政策

时间:2018-11-19 14:49:47

一、统一的优惠政策
1、规费减免:
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,在建设过程中应交纳的各项行政性规费,凡属区财政留成部分,视企业的行业归属和技术状况,减收20-50%。
2、企业的所得税奖励:
a.外资企业,投资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企业,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,自投资之日起,一年内免徵收企业所得税;第二到五年,视企业的行业归属和效益情况,减20-50%徵收企业的所得税,五年后另外协商减收比例
b.内资企业,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,在区财政留成范围内,参照上述外资企业优惠政策。
c.进入蓁福贾汪开发园区的前十名企业(应在一年内进入),享受两年内所得税全额奖励,并由蓁福贾汪开发园区予以地价上的优惠。
二、自选式的优惠政策
1、直供电政策:对落户在开发园区内,投资强度不低于120万元/亩,企业投入的产量所生产出的比达不低于1:4的工业,厂区红线外由蓁福实业提供基础设施配套,厂区红线内的水、电、路、排水等基础设施由项目业主负责。
2、土地权属开发政策:对落户在园区内,一次性购买500亩以上的土地使用权;投资强度不低于120万元/亩;水、电、路、等基础设施投入比重占投资强度的10-20%,三年内投资总额在6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,实行不同比例的土地徵用补偿优惠。即:
A 、土地徵用补偿优惠。区政府应收部分,根据产业情况不同,蓁福实业按10-60%比例,以奖励形式返还给投资商。
B 、土地转让或租赁收益优惠。按区级留成部分的30-70%,由蓁福实业返还给投资商。
C 、分税制优惠。对在土地权属政策投资区内,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(不含土地价款)以上的工业企业,税收按投资规模的大小,一次性购买土地面积的多少,每年年中和年底分两次对其入库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,分阶段按不同比例,由蓁福实业予以返还奖励。其阶段比例分别为:
①一次性购买500亩土地的第一年,全额奖励;第2-5年,50%;第6-15年,30%;第16-25年,按其税收贡献的大小给于5-10%的奖励。
②一次性购买500-1000亩土地的其奖励比例分别为:前2年,全额奖励;第3-6年,奖励50%,第7-16年,奖励30%。17-25年按期税收贡献的大小给予5-10%的奖励。
③一次性购买1000亩以上土地的其奖励比例分别为:前3年,全额奖励;第4-7年,奖励50%;第8-17年,奖励30%;第18-30年按其税收贡献的大小给予5-10%的奖励。
D 、蓁福实业对土地权属区内的具备分税制优惠条件的企业,提供土地权属区外的“七通一平”设施配套。
3 、福利企业税收包干政策
园区内工业企业,如安排下岗职工或残疾人比例达到50%以上,三年内享受退税60-90%,三年后按税收总额的9-20%交纳税收。
4、税收打包政策
对一次性购买园区内土地500万元以上的土地权属人,可以在分税制基础上实行税收打包政策。且由蓁福实业负责在区政府办理相关手续。
三、园区服务
1、手续办理:由蓁福实业提供一站式、限期办结,全过程跟踪服务。
2、“绿卡”制度:由蓁福实业对重大专案办理“绿卡”,减免13种规费。
3、限入制度:由蓁福实业统一协调外部环境,除税务检查、安全环境检查外,其他检查“非请莫入”或检查部门向软环境治理办公室申请,区委、区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。
4、现场办公:由蓁福实业协调,对重大专案实行区四套班子领导牵头,解决专案建设中遇到的投资以外的各种问题。
5、蓁福实业实行合同制服务。凡属园区内应由蓁福实业投资、服务的,均以合同方式予以约定,违约时,按合同约定给予经济处罚,或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蓁福贾汪开发园区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,无与伦比的优惠政策,全方位一站式的优化服务,无疑将使入主园区的企业如虎添翼,得到丰厚的投资回报和社会效益。